1月22日,燃气热力供热分公司热费管理处组织开展采暖费发票规范开具专项培训。各运营所收费人员及热费管理处相关管理员共计6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部门明确,学校、物业管理单位小区用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所有非自然人产权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名下的房屋,无论其实际用途是否为住宅,均将不适用居民采暖费免税政策。为进一步解读政策,推进公司该类型用户热费的收取,确保公司收费业务的规范。
本次培训由热费管理处主任薛增蝶担任主讲人,培训内容聚焦实际操作与风险防范。薛增蝶详细解读了政策文件的核心要点,并重点演示了收费系统即将进行的批量调整与个别处理流程。针对已缴费但未开票、或需重新调整单价的个别用户,会议要求,各所收费人员要熟练掌握“单价变更流程”,准确选择“单价”类别,并及时上传用户相关佐证材料文件作为依据。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加强政策的学习、解读。

通过本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要求、掌握了操作要点、强化了合规意识,为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和公司业务的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