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履职能力,增强全体纪检人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7月1日上午,集团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二期专题培训,集团及各子公司专兼职纪检干部80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吉雅授课。课程紧扣《条例》核心要义与重点条款,从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处分种类、违法行为、处分程序等进行系统解读,使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与具体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国企工作实际,选取真实典型案例,精准剖析管理人员在日常履职、权力运行、作风建设中的高频廉政风险点与履职薄弱环节,直观展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推动参训人员进一步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纪律意识,对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培训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根基,全体纪检干部要持续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常态化对照检视,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参训人员不断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履职方向,以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扛起责任担当。

《条例》的出台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了明确的红线,强调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全体参训人员对《条例》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纪检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履职能力。大家纷纷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纪律屏障。